太阳集团tyc539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0年04月30日 17:29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太阳集团tyc539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太阳集团tyc539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要把广大师生医务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全。要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3、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学校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确保生源质量。

4、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单位将审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进行。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个人简述材料请在2020510日下午5:00之前发送至邮箱guonan@sdu.edu.cn,邮件主题:报考专业+考生姓名+个人简述。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准备学生证,学生证无法体现学制的,须准备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学籍证明。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准备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6、在2020年研究生入校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7、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准备本科结业证,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准备招生专业目录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现场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准备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准备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准备《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每个复试小组均安排2名辅助员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太阳集团tyc539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5)),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招生计划安排

   各专业招生指标、上线情况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一志愿计划数

一志愿上线人数

需调剂名额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1

3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2

1

1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

0

6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4

7

-3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6

3

3

085500

机械

39

27

12

085600

材料与化工

16

0

16

085400

 

电子信息

研究方向01:信息与通信工程

研究方向02:计算机技术

研究方向03:控制工程

82

25

20

37

47+1

18

13+1

16

35

7

7

21

注:+1是指所在专业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占名额


五、复试安排

本次复试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一志愿上线生及院内调剂生(院内调剂仅限于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往电子信息专业控制方向调整),第二批次为校内调剂生。另外,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校外调剂生;若确实需要,再增加校外调剂生的复试。

(一)复试方式

1、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我院硕士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原复试方案中所列的复试项目在保持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全部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2、网络复试过程中,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一旦发现“替考”、审核材料作假等现象将取消面试录取资格。

3、考生复试时,须遵守《网络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签署《考生复试承诺书》(附件2)。《考生复试承诺书》请在2020510日下午5:00之前发送至邮箱guonan@sdu.edu.cn,邮件主题:报考专业+考生姓名+考生复试承诺书。

4复试前,考生要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5根据山东省物价局的相关规定,结合网络复试程序,复试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复试费缴费流程请参考附件3,请在59日前完成缴费。

(二)复试方案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复试方案中的笔试部分采取现场抽题、即时作答的方式笔试结束后随即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口语考查,专业综合知识、综合素质考核。各专业复试方案见附件6

(三)复试时间地点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ZOOM会议系统等远程网络复试系统进行。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时间

地点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5月12日8:30

知行南楼201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5月16日上午8:00

知行南楼410B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5月13日上午8:00

知行南楼302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5月13日上午8:30

知行南楼201

085500

机械

5月13日上午9:40

知行南楼201

085400

 

电子信息

研究方向01:信息与通信工程

研究方向02:计算机技术

研究方向03:控制工程

 

5月16日上午8:30

5月13日上午8:30

5月13日上午10:30

 

知行南楼410B  知行南楼503

知行南楼302


六、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

学院根据一志愿录取情况优先接收院内调剂,院内调剂结束后再接收校内调剂。

除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除外,学院其他各个专业均面向太阳集团tyc539各个校区进行校内调剂。如果校内调剂后,还有招生计划剩余再进行校外调剂。对所有报名调剂学生按初试成绩进行排名,在复试人员充足的情况下,按复录比11.2筛选进入复试。届时会在太阳集团tyc539网站发布调剂信息和公示复试名单。录取排名按照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分别排名。

(一)调剂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原报考专业的我校复试基本要求和拟调入专业所在校内招生单位的复试基本要求。

3. 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外语语种应相同,其他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之间,英语一、英语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

(二)拟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计划数以及调剂生源来源范围

学院拟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计划数请参考如下表格: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需要调剂计划数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1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3

085500

机械

12

085600

材料与化工

16

085400

 

电子信息

研究方向1:信息与通信工程

研究方向2:计算机技术

研究方向3:控制工程

35

7

7

21

调剂考生请下载《校内调剂考生信息表》(附件4)填写并在202051717:00之前发送至信箱guonan@sdu.edu.cn(邮件主题:校内调剂+拟调剂专业)。有关调剂问题可咨询郭老师(0631-5688338)。

校内调剂考生复试方案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方案执行

 

七、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将按照复试方案要求,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排名按照一志愿考生、院内调剂生、校内调剂生分别排名。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等信息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再将复试结果名单在太阳集团tyc539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内容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专班及太阳集团tyc539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太阳集团tyc539

2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