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方式:采用由5名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面试方式,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理论、创新能力及英语水平。(详见复试评价体系量化表)
3.复试成绩=5名专家根据量化表打分之和÷5
最终录取成绩=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50%
4.录取方法:按一级学科录取,凡报考机电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统一按最终的录取成绩进行排序,以排序的先后顺序确定录取名次。
5.请考生携带:a.学校规定携带的材料(政审表、专家推荐书等需上交学院);b.2000字左右的科研计划书;c.硕士期间发表论文、专利等成果复印件;d.其它能证明考生各项能力的材料。
复试时间、地点:5月12日周六上午9点,工程实验楼三楼会议室
博士复试评价体系量化表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评内容 |
专家打分 |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
10分 |
在面试中考查考生外语口语和听力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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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20分 |
考察专业基础课程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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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计划 |
20分 |
考查考生提交2000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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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表达 |
10分 |
逻辑性、层次性、概括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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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潜质 |
10分 |
问题的分析解决、思维能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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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能力 |
10分 |
动手操作、测试分析方法、实践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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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含科研成果、硕士期间成绩、硕士论文等) |
20分 |
考察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的数量、等级;考查硕士期间学习情况以及硕士毕业论文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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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分 |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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